6月13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fā)布關于印發(fā)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穩(wěn)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充分發(fā)揮分布式光伏在推進我國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著力解決分布式光伏接網受限等問題,擬在全國范圍選取部分典型省份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逐步探索積累經驗,為全面推廣相關政策措施奠定基礎。
綜合考慮近年來分布式光伏裝機增速、裝機規(guī)模、光伏消納利用情況等因素,選擇山東、黑龍江、河南、浙江、廣東、福建6個試點省份,每個省選取5-10個試點縣(市)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工作時間為期1年。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fā)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
國能綜通新能〔2023〕7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fā)展改革委,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國新能源消納監(jiān)測預警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穩(wěn)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充分發(fā)揮分布式光伏在推進我國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著力解決分布式光伏接網受限等問題,擬在全國范圍選取部分典型省份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工作,逐步探索積累經驗,為全面推廣相關政策措施奠定基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
綜合考慮近年來分布式光伏裝機增速、裝機規(guī)模、光伏消納利用情況等因素,選擇山東、黑龍江、河南、浙江、廣東、福建6個試點省份,每個省選取5-10個試點縣(市)開展試點工作。
二、有關要求
請各試點省份能源主管部門會同電網企業(yè)按照《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評估試點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有序開展試點工作,按期完成年度研究評估和結果公布相關工作,國家能源局將組織開展抽查,并在此基礎上完善評估辦法。
試點省份能源主管部門要統(tǒng)籌推進省內試點各項工作。各省電網企業(yè)負責營業(yè)區(qū)內電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的具體研究分析工作,并協(xié)助本省能源主管部門做好相關發(fā)布工作。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做好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條件的監(jiān)管工作,接受社會各方意見建議,及時反映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fā)展。非試點省份可根據本省(區(qū)、市)實際情況,參照試點省份開展相關工作。
試點工作時間為期1年。
聯(lián)系電話:010-81929506
附件: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