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加拿大政府日前發(fā)布了一項新的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為2034年3月之前在該國部署的光伏、風電和儲能項目提供30%的稅收抵免。
加拿大副總理兼財政部長Chrystia Freeland在3月28日公布了2023年政府預算,清潔技術投資稅收抵免(ITC)已被列入加拿大政府2023年財政預算優(yōu)先事項的一部分。
加拿大最新發(fā)布的這一政策計劃對應于美國發(fā)布的通貨膨脹減少法案(IRA),使加拿大能夠保持在清潔能源市場的競爭力。這一政策將為清潔能源行業(yè)和技術制造業(yè)提供兩項新的投資稅收抵免(ITC)。
加拿大政府將清潔能源經濟列為多年預算計劃的三大支柱之一,其目標是在未來六年內通過對清潔能源項目提供稅收優(yōu)惠,到2035年實現(xiàn)電網零排放。
在加拿大政府發(fā)布的2022年秋季經濟聲明中,將提供30%可退還的清潔技術投資稅收抵免(ITC),適用于2023年3月28日或之后收購或可供使用的符合條件的清潔能源項目。在2023年預算中,加拿大政府將這一投資稅收抵免(ITC)的范圍擴大到地熱能項目,此外還包括光伏、風電和儲能項目。根據2022年發(fā)布的提案,投資稅收抵免(ITC)從2032年起逐步取消,并將在2033年12月之前保持30%,到2034年降至15%,然后在2034年之后完全取消。
加拿大政府提供的一項新的激勵措施是,對非應稅實體的資本成本提供15%的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該國土著或部落社區(qū)、公用事業(yè)公司以及投資于可再生能源、能源儲存、跨省輸電和其他清潔能源基礎設施項目的開發(fā)商都有資格獲得。
投資稅收抵免(ITC)也適用于新的水力發(fā)電項目、波浪/潮汐發(fā)電項目、核電設施(包括小型模塊化核反應堆)和天然氣發(fā)電廠。
為清潔氫氣提供投資稅收抵免(ITC)是加拿大政府2022年提案的一部分,其基本設計要素的細節(jié)包括基于清潔氫氣項目碳排放強度,以每千克氫氣產生的碳排放量來衡量,并滿足規(guī)定的勞動力條件。
如上圖所示,產生最少的碳排放量并由訓練有素的勞動力生產的綠色氫氣最多可以獲得40%的投資稅收抵免(ITC),而碳排放量較高的灰氫或藍氫的投資稅收抵免(ITC)為5%至25%,具體取決于勞動力條件。